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

辯論課(二)臺灣應廢除死刑制度/ 畢仙蓉老師指導

以防舊平台無法呈現歷史資料

今將它們一一整理重現於此平台......

曾有老師問我:班級中如何進行辯論且讓全班皆可參與?
整理出歷史資料希望對感興趣的老師有些助益:

這種辯論形式最適合於班級中由多數人參與──自由申論、質詢與答辯
星期二, 五月 03, 2011
他們不僅是會讀書辯論課(二) 畢仙蓉老師指導
辯題:臺灣應廢除死刑制度
主席(畢仙蓉老師)
說明:辯論課中,經過一場激烈的廝殺,我希望有更多人看到這群有想法的孩子他們對現今種種議題的看法,也希望當初不敢發言卻想抒發的學生,有機會表達,於是讓他們於雙方唇槍舌戰後,當場寫下自己的言論。以下學生所抽到的,並非就是他們內心真正支持的一方,但也因為如此,更可以使他們的腦力激盪出不同於自己以往思想的火花,讓他們明白「理無定然」──凡事都要試著站在不同的立場設想。為方便閱讀,直接將正反兩方文字分別呈列。 
正方
104蔡雨彤
    最近臺灣是否廢除死刑的話題非常熱門,人民的反應也很兩極化,而我認為臺灣應廢除死刑。每個人都會犯錯,犯錯了就應受到懲罰,並改過自新,但對於死刑犯來說,法律並沒有給予他們改過的機會。或許有人認為他們缺少良心,犯下的罪過不可原諒,倘若換一個角度想,若是執行死刑,我們豈不也成為罪惡深重的殺人犯嗎?我曾在報紙看過一則令我十分感動的新聞:有一位高齡婦女被一位酒醉騎車的男子撞成重傷,被害者與家屬不但不追究責任,還幫助經濟狀況不佳的肇事者買新的機車、還清了債務。被害的婦女在臨終前對肇事者說:「請不要再犯下這樣的錯誤,並記得把這份愛傳下去。」肇事者不但非常感謝家屬,也真心懺悔。若是大家能夠以這種愛與包容互相對待,原諒犯錯的人,給予他們懺悔與改過的機會,說不定能減少一位死刑犯,增加一位願意對這個社會貢獻的人。

104劉哲銘   
 
   現今的社會講求人權,「廢除死刑」便是人權進步的證明。人,不應該決定他人的死活;人,是需要彼此尊重的。生命是無價之寶,一個珍貴的性命已經結束,就不應再斷送另一人的性命。有時,死刑犯在殺人時,是處於不理性的狀態,所以死刑並無法減少犯罪,死刑只是害怕罪犯再度傷害人們所採取的手段。真正要改變的,應該是臺灣的法規制度與被害人及家屬的保護機制改革,而不是繼續執行死刑。有進步且符合人民期望的法規,還有能讓被害人家屬安定心靈的後續行動,才能讓臺灣走向真正的民主。在處決犯人的同時,是不是違背了生命最重要的意義?政府應用教育、宣導等方式,來感化人心,而不是用殺雞儆猴的方式,來扼止人民犯罪。臺灣不應該走向「以暴制暴」的社會,若不廢除死刑制度,那我們的人權、我們的民主就無法進步,我們的未來,也會顯得十分黑暗且沒有希望。所以臺灣應廢除死刑制度。
 107蔣承鈞   
最近幾年來,傳出了許多他殺案件,其中,是否廢除死刑,也是社會大眾所關心的議題,大家議論紛紛,各說各話。在我的看法中,我認為廢除死刑是一件好事,我們不一定要讓罪犯『死』,但可以讓這些人,為社會作出一些貢獻,這樣不但可以保住罪犯的人權,也可以藉此灌輸人民要懂得「尊重生命」。一方面對國家及人民好,一方面對犯人來說,是一個「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」,洗心革面的好機會。雖然,有些被害家屬認為這樣不妥,但往好的方面想,讓他活下來,可以捐血或器官捐贈,不是更有價值嗎?「生命」,比的不是長久,而是他一生中所做的、所奉獻,回饋到社會上的價值。如果有人一生中,都沒做過什麼好事,那就更應該要留下這個人,讓他在社會上,多多益善,直到他化成灰燼前,成為一個真正有價值且值得效仿的人!  
109  林佳煖  
 
  我認為臺灣應廢除死刑制度,因為這是給在黑暗中的罪犯一盞明燈。每一個人都有被原諒的機會,罪犯也不例外。假如,將他處以死刑,就是將他推入漆黑的深谷中;但廢除死刑制度,就是為他打開一扇窗。小學六年級,我曾聽過一見真實故事:有兩個小男生因與一位小女生發生衝突,而殺害那位小女生。其中一位小男生因不知悔改,被判以死刑。另一位在獄中待了數年,出獄後洗心革面,隱姓埋名繼續生活。之後,努力工作賺錢,還交了女朋友。有次拯救了差點隨車墜入山谷的小女孩,因而上了新聞頭版。這證明了,廢除死刑制度就是給罪犯一條爬出深谷的繩子,也為他點起一盞明燈,為他打開另一扇門窗。罪犯雖然做了壞事,卻是可以得到原諒的,就像我們這些做了小壞事的人,卻得到了周遭人們的原諒。所以我堅決認為「臺灣應廢除死刑制度」,因為這是為罪犯打開一扇「希望之窗」。   
  102黃若嫣   
 
很多人都這麼問:臺灣要不要廢除死刑?我認為無論站在人權或義理上,應廢除死刑。如果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,那處決囚犯的人,不就要被殺上好幾回?根據法務部公布的民意調查顯示:被害人的家屬有八成都同意廢除死刑。為什麼呢?因為死刑並不能挽回什麼,只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破滅。唯有原諒,才能撫平傷痛。如果又說啟動死刑,社會能更美好?從實際案例中可得知:刑犯往往來自殘缺的家庭。殺了犯人,再度造成家庭破碎,只會讓更多人走上街頭犯罪,豈非是得不償失?刑犯之所以成為刑犯,有許多是因為家庭不溫暖、社會的冷酷無情。他們並非是社會上的惡人,而是社會的病人。愛是世界共通的語言,請大家用愛去關懷他們,讓他們走出陰影,返回正常人的生活。死刑是一定要廢除的,因為問題的病源是這個世界,請大家用愛去改變世界、社會、刑犯,甚至每個人。
  103蔡長廷   
 
 死刑曾經在歷史上被人們用作在某種極端情勢下,或許可以使用的一種權宜手段,但隨著文明的進展,它只是某種象徵的意義。這種意義只是放著警告世人有這項處罰方式,請不要挑戰法律的極限用的,實際上可能用不到。法官不是上帝,沒有權力奪走人民的生命,死刑犯殺人不代表別人也能殺他。還有,人的生命不能只在法官的手上,如果一時判斷錯誤,誤殺了人,那該怎麼辦?如果持續執行死刑,並沒有讓臺灣的治安變好,倘若犯罪的人都不怕死,那之前的死刑犯不就白死了?現在有一百三十個國家已經廢除了死刑,加上臺灣也是聯合國矚目廢除死刑的國家之一。臺灣還能拒絕廢除死刑嗎?我認為在未達成共識之前,先暫停執行,成為一個觀察期,讓人民感受沒有死刑的感覺,治安是否惡化,再來決定要不要廢除死刑也不遲。臺灣應朝這個方向前進才對。 
109周煒珊   
 
 臺灣是否應廢除死刑制度?這是現在很熱門的話題。我覺得,死刑應該是要被廢除的,但不同意的人大多都有以下幾個理由。一、改用無期徒刑是在浪費人民的納稅錢。二、如果讓他繼續活在這世上,可能會傷害更多人。三、死刑犯被處死才能,才能安撫受害者家屬的心靈。其實我覺得這些都不是問題,因為:一、無期徒刑的犯人在服獄時,所開銷的並非都是納稅人的錢,犯人其實也會負擔這些費用。二、被處以死刑的人,期刑為了偏差,不能全都由他個人來承擔;沒有盡到教育的責任,應是他的父母以及政府來承擔。也許他有友想洗心革面的念頭,我們為什麼不給他一些機會呢?三、雖然中國人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的觀念還在臺灣人民的心中,但大多數人都已學會包容與原諒,廢除死刑的聲浪將會愈來愈強大。若沒有這些理由,我本身也是非常不贊成死刑的,受害者固然可憐,但處死犯人不會太慘忍了嗎?緹縈為了救父而說服皇上廢除肉刑,「有志者事竟成」,難道我們就不能說服全台灣的人廢除死刑嗎? 
102袁苙芸   
 
我是站在臺灣應廢除死刑制度的立場,因為判受刑人死刑,就等於毀了他改過自新的道路,這樣並不能安撫被害者家屬的心靈,畢竟執行槍決只是表面上的,重要的是他內心有無道歉之意。近年來,世界各國不斷有廢除死刑的聲浪,但臺灣要廢除死刑,並不是盲目跟從流行,而是要這個稱「民主」的國家,能夠真正做到「擁有人權」的簡單條件。另外有很多納稅人向政府抗議,為何自己的血汗錢要拿去養那些罪大惡極的人?其實,受刑人可以透過作公益或勞動來賺取金錢,養活自己。依據最近一次敲決,被害人家屬也表示「廢除死刑」,因為不想再讓另外一個家庭跟他們一樣支離破碎。臺灣是否應廢除死刑制度?連被害人家屬都表示應廢除,我們身為旁觀者,應該想一想:與其讓那些人輕鬆死去,不如讓他去彌補曾經製造的傷痛。
 109劉芷岑
    現在的社會強調人權,生命是由我們自已決定的,如果槍決了死刑犯,那不就奪走了他的基本人權嗎?如果他們有悔改之意,我會選擇再給死刑犯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,更何況殺了他也喚不回被害人的生命啊!但如果一些死刑犯不知悔改,那一槍把他斃了,不就太便宜他了嗎?應該讓他終身勞動服務,貢獻於社會才是。有人說「一命抵一命」我認為這句話是錯的,因為如果犯人殺了一百人,那殺了他,另外九十九條命拿誰來抵?現在我們應該教化他們,並好好利用,例如有研發新藥或疫苗,不用白老鼠了,有了犯人,就不怕人鼠之差別了!如果有死刑,冤獄怎麼辦?幾年前的江國慶事件,就白白犧牲了一名人才,當時只要沒有死刑,不就能救回一條無辜生命嗎?所以臺灣應廢除死刑制度,避免歷史重演。 
  
103王先禕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〈ㄧ〉
 

        臺灣是否應廢除死刑?這是一個令大家思考許久的問題。我認為,廢除死刑制度才能使臺灣真正成為「民主」的社會。確實,那些死刑犯是先做了對不起被害者及其家屬之事,但我們也不該再去奪取一個人的生命,再去使另一個家庭破碎。倘若死刑犯的死能夠讓死者重生,那麼即使是在兇殘的方式,也一定要將其性命取下,可惜那並無法實現。也因死刑犯罪惡極重,不應只是讓他承受那片刻的痛苦就離開人世,應該令他活在心靈的折磨,社會的輿論之下。與其讓他死亡,不如讓他「生不如死」。臺灣是個民主社會,唯有做到如此,才能令台灣真正民主,並不是虛有其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反方:
 106 方玄翰
      我認為臺灣不應廢除死刑,如廢除死刑,也就是放縱那些無惡不作的人,讓人民沒有安定的日子可過。死刑雖然讓大家感到非常殘忍,但它是最直接、最有強制力的方法──為人民除掉社會中的禍害,讓大家不用生活在恐懼中,也可給別人一個警惕,避免出現更多「效法」者。一旦廢除死刑,罪犯不怕自己有生命危險,他們自然可以大膽的殺人放火,這個社會就毀了!且重刑犯到牢裡有現成飯可吃,為何還用勞力、精力來換取金錢呢?無怪乎有人說「愈關愈大尾,出獄後仍是一條好漢」。或許以後會找到更好的懲罰方式,但死刑是不能廢的,所謂「殺一警百」,殺死一位重犯後,其他人就會有所警惕,不敢一犯再犯。 
106郭秉閎
      當一個人的罪性十分深重,重到不能使用無期徒刑解決,或者涉及到他人的生命時,這時,便須動用臺灣最高的刑法──死刑。近年來因為人權意識抬頭,許多人權團體紛紛表示死刑嚴重影響人權,而要求廢除死刑。此想法一提出,反對的聲浪一直不間斷,有人支持,有人反對。其實,就人權的觀點來講,支持者不斷強調受刑人的人權,此說仍有待商榷。然可以確定的是,人人生來皆有人權,不可否認。人權和自由一樣,它必須建立於「不妨害他人人權」的情況下。當受刑人傷害被害人的人權時,他的人權便不值得被社會所尊重。前一陣子,司法部長承諾廢除死刑,眾多被害家屬都跑出來說話,如:「那誰還我女兒一個公道?」之類的吶喊。死刑的功能早已不單單只是處決犯人,它的效果已漸漸有所轉變。況且,死刑犯不施加死刑,回到社會,只會搞得各界人心惶惶,徒增社會負擔。 
106李為誼   
 臺灣是否應廢除死刑制度?最近這一直是個非常熱門的話題。我認為臺灣不應廢除死刑制度,因為以臺灣應該執行死刑的人數來說,實在太多了。臺灣有許多犯人都在假釋出獄之後,因為禁不起某些誘惑,而再度犯下相同的錯誤。尤其是死刑犯,他都已經殺了人了,如果給他機會,他又再度殺人,那麼給他機會的意義在哪?如果臺灣多數死刑犯的自制力都不差,那麼也許可以廢除死刑。可是如果沒有死刑,犯人們就可以為所欲為、逍遙法外了。對其他人民而言,這樣的社會不是很危險嗎?雖然許多人都認為死刑並不人道,可是死刑犯都已經殺了人了,講人不人道的問題也沒有用。把那些犯人關起來,終身監禁,不過就是浪費人民所繳的稅金。就算他們可以對社會付出,也沒辦法和人民所繳的稅金抵消啊!所以,我認為臺灣不應該廢除死刑制度。 
109洪紹凡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我覺得不應該廢除死刑,因為如果死刑犯出獄了,而他完全沒有懺悔的心,可能會對社會造成更多傷害;如果一槍結束他的生命,不但減輕社會的負擔,還有殺雞儆猴的效果,讓人民不敢跟著犯罪。有些人可能認為這太不人道,但是他已經妨礙到其他人的生存權利,因此根本沒資格活在世界上。或許少數的殺人犯是因為長期被同儕霸凌而逼出來的,但是他不一定要用結束他人生命來出這口氣,也可以通知法治單位來處理這些事情,這樣不是更好嗎?所以他這樣做也罪有應得,犯罪的人本來就應該接受法律制裁,如果憐憫他、再次給他機會,只會使他更加放縱。所以我認為不應該廢除死刑。 
102蔡欣容     
  
我認為臺灣不應廢除死刑制度。或許有人會探討到家屬的悲痛、執刑者的情感……等問題,但我依然堅持不廢除死刑。若從人情方面來看,每個人都會犯錯,也應該給予他們彌補與改過自新的機會。但被害者就該是犯人過錯下的亡魂嗎?他們何其無辜啊!犯人為甚麼會犯下滔天大錯?如果是因曾受到身心上的傷害,他們更應該要推己及人才對!犯錯就該接受處罰,「死刑」正是扮演著這樣的角色。從現實面的角度探討,就更加應證了我的論點:倘若廢除死刑而將犯人送進監獄長住,不僅會增添國家的負擔,人民納的血汗錢數目也會大幅提升,得不償失!當受刑者被處以死刑,其家屬定會難過至極,這也正是他們所該接受的罰責。他們平時疏於關照、教育受刑者,才會使得受刑者淪落至這般下場,犯下此等大錯。經一番思考後,我仍然認為臺灣不應廢除死刑。
 106陳宜姍 
  
我覺得臺灣不應廢除死刑。假如那位犯人已一犯再犯,不知悔改,何必留下他?留下不過是浪費國家資源!在牢裡,吃政府的、穿政府的,一個如「過街老鼠」般,人人喊打的罪犯,何不去之以保其他人民的生命財產?「長痛不如短痛」,讓一聲槍響結束一切,這樣才是最合適的解決之道。如果覺得用「槍斃」方式太不人道,政府可以改變死刑的方式,例如:釋放毒煙、安樂死……等,好多好多的替代方案。而且,被實施死刑的犯人們,死後遺留下來的寶貴器官,捐贈出去,不知可造福多少的病患?也可以幫自己消消業障、多積點功德。所以,我堅決反對臺灣廢除死刑,一方面,可以讓被處以死刑的犯人們,沒有機會再傷害無辜的人;另一方面,讓他們知道:自己做了無數件壞事,下場就是「受死」。希望他們在死之前,有那麼一絲絲的「悔悟」! 
103 林怡岑
臺灣是否應廢除死刑制度?有人覺得應廢除,有人則持反對意見,而我就是站在不應廢除死刑的這方。「死刑」有時候像是一種警惕,它讓人平常不能為非作歹,否則便要以死謝罪。若今天沒有了死刑,那些做壞事的人就不會害怕受刑了。難道要讓那些歹徒和搶匪逍遙法外嗎?有人說實施死刑是殺人,和犯罪殺人沒什麼不同。其實錯了,「死刑」是一種很重的處罰,今天若不是他也殺了人或犯了其他重罪,他也不須接受這樣的處罰方式。死刑主要是用在犯了重罪的人身上,這很合理啊!一個人做了什麼事,就要自已承擔,他今天殺了人,就要有勇氣面對被殺或被嚴重處分的後果。「死刑」時時刻刻都在提醒我們:不要做壞事,更不要犯罪;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,你不喜歡、不接受的,就不要加諸在別人身上;你不願失去生命,就要尊重別人的生命。所以我認為不應該廢除死刑制度。 
104陳威翰
是否應廢除死刑?這是近年來相當受爭議的議題,有人主張廢除;有人主張保留,而我認為:死刑仍是相當重要的刑罰。自古以來,中國就有許許多多的酷刑,斬首、灌水銀、千刀萬剮……等形形色色的刑罰,目的就是要嚴懲犯人,告誡人們不可犯下同樣錯誤。現代的死刑也一樣,要警惕大家不可犯下滔天大罪。所以,死刑也是必要的,除了要讓犯人付出代價,也是在時時警告所有老百姓。每個人都有人權,其中包含生存權,沒有人能夠隨意剝奪他人活在這世界上的權利,一旦危害或剝奪了他人的性命,一定要判下最重刑責,而最重的刑責莫過於死刑。每個人的性命都是珍貴且無可替代。如果有人罔顧他人的性命,是否也應該讓犯法者付出相對的代價,以保障多數人的生命安全?其實現在的法官是不會輕易判處死刑,所以會被判以死刑的犯人,一定是罪大惡極、人神共憤,這樣的人應該被懲罰。死刑是法治社會約束人民的最高刑責,一般人聽到死刑不免毛骨悚然,但具有嚇阻犯罪的作用,所以死刑並非只是刑罰的工具,其實也是約束人民的一種力量。 
110邱睿獻   
我認為不應廢除死刑,因為一個人都已經犯下滔天大罪了!那麼對他而言,「人權」已經是不存在的觀念了!他心目中的規範早已被徹底毀壞。對待這樣的人,就不需要任何的同情心!不管今天他是你的誰!法律是無私的,如果今天他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,依法律規範,他就是一個死刑犯!如果將死刑廢除,那任何人都能犯罪了!因為他們不管做了什麼事,頂多就是被關一關再出來,最多也是無期徒刑而已,並不會被處以死刑!那就無法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!這樣反而會使治安更加不好! 「法律」只是一種規範,並無法改變一個人的內在!所以當一個人破壞了法律這個規範後,就必須施以最嚴厲的處罰──死刑,否則他會一錯再錯!而且我相信一個死刑犯,如果真心悔改,他應該會平靜接受死亡,以命來換命!所以我認為不應廢除死刑。
 102蕭佩宛   
 
我認為臺灣不應該廢除死刑,如果廢除死刑,犯人不就更加逍遙法外了嗎?如果廢除死刑,要如何處置那些罪大惡極的人犯?已經是罪大惡極的人了,又何必一而再、再而三給他痛改前非的機會呢?否則政府要如何給其他人民安全的保障?在犯罪前,那些人犯就應該想想自己已經侵犯他人的安全問題,而不是等要處以死刑前再等別人替他求情。若處以死刑,也能向眾人表明:犯了大罪的下場。雖然會失去一條性命,但在那之前,那些犯人不就是因為傷害他人的性命,所以才要處以死刑嗎?如果說是浪費了一位人民的性命,我們臺灣應該不需要這種罪大惡極的犯人吧?而且誰又能擔保些犯人存活下來後,不會去殺害更多人呢?到時候豈不是浪費更多人的性命?我認為臺灣不應該廢除死刑,是能讓想犯罪的人民了解­­──臺灣不是一個能讓他們逍遙法外的地方! 
106林姿婷   
現在臺灣的社會對於曾犯下重大案件的人,不是處以無期徒刑,就是處以死刑。而現今反對死刑的人士,常以「這會讓死刑犯的家庭破碎」為由,要求廢除死刑。我並不以為然,因為這死刑犯也曾讓別人的家庭缺了一角,或者是在被害人和其家人的心中烙印上永遠無法抹去的傷疤。古人云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」死刑犯已犯下了自己不願讓他人加諸於自身的事情,就已無權反對司法結束自己的生命。但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說:「懲戒他人並不一定要用『死』來當作處罰內容。」這不一定是個好說法。因為我們無法得知犯人是否在刑滿或者是假釋出獄後是真的改過;我們不能將人民的性命或國家的安全,當做實驗的白老鼠。廢除死刑會讓無心改過的人,再度找時機犯案;死刑可以對人民產生不能觸法的遏阻力,因此我反對廢除死刑。 
105辛建凱    
       我覺得台灣不應廢除死刑,少了死刑,就好像做壞事的人之罪行減輕了幾十萬倍。近幾年來,有非常多人主張廢除死刑,我覺得他們他們只站在客觀的方面;而不是站在主觀的方面想;如果一個人不犯錯,會被懲罰嗎?如果不犯錯,又為何要廢除死刑呢?請大家好好的為受害者及他們的家人想一想吧!很多人都認為:「為何不留給他們一次改過的機會呢?」很簡單,因為他們犯下大錯!也有人認為:「為何不讓他們有機會為社會貢獻呢?」因為他已經迫使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。讓他們貢獻,不如讓被裁員失業的人貢獻,不是更好嗎?還有人認為:「為何讓他們一死了之,而不讓他們受折磨呢?」,這就是種種對人性的考量了。之所以有更多的酷刑消失就是考量到了人性,所以對罪大惡極的人,直接槍決,對他們也是一種慈悲。 
104劉雅文
      我認為台灣不應廢除死刑。因為臺灣還是有許多知法犯法的人,並非所有人都願意遵守法規。在這種情況之下,如果廢除死刑,那只會讓犯法之徒更加的猖狂,更加的目中無人。判一個人死刑,必定是因為這個人犯下了滔天大罪,且屢勸不聽,只好以他的死,來洗清他的罪,也已此殺雞儆侯,警告那些惡人,不可做些見不得人的事。反之,如果今日廢除了死刑,那惡人是否就會在明日反亂?沒人敢保證。大家都不知道這些人在想什麼。或許他看似在悔過,但心裡也許在計畫著犯案的計謀,如果將這種人放出,事後,一定會對社會有影響,造成許多人的心裡創傷。因此,我認為不應廢除死刑。
109林怡萱
  
     最近,大家應該都知道,台灣是否應廢除死刑是個熱門的話題,而我對這件事的看法是──不應該廢除死刑。雖然現今是個人權至上的時代,但是,已經傷害過別人的死刑犯有什麼資格談人權呢?而且,當一個國家沒有「死刑」這條法律時,那麼有心之人便會認為不管犯了什麼罪,結果也不會是死路一條,我們難道要縱容這些報持著銷及想法的人為非作歹嗎?雖說每個仁在人生中都有可能會犯錯,但是,有些錯誤是寬恕不得,也不能有機會悔改的,這時候,死刑就有存在的必要了,它能給這些人懲罰,也能讓他們檢討自己的行為。雖然我相信沒有人會自願執行或對別人判處死刑,可是「死刑」對罪犯們是種為自己負責的行為,而對人民來講是種警惕,也是個法治國家不可或缺的法律。
108 邱妍菲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他們做錯了事,應該付出代價,因為自己沒有想清楚,所以做出了違反道德的事,即使跟對方有仇恨也不能殺人啊!更別說那些把因為我不高興當作藉口而殺人的兇手。他們不尊重別人的生存權利,那他們也沒有權利活著,不是嗎?不過,死刑犯也能成為「好工具」,當社會缺乏貢獻自己生命的人時,他們剛好可以幫忙解決問題,如果缺乏勞力時,他們就可以提供勞力。所以,在他們還沒有被處決以前,多給他們為社會付出的機會吧!

作者 bebe ( 一般 ) :: 迴響 (4) :: 靜態連結網址 :: 引用 (0)
 [回覆]
我站在反方的立場,認為不應廢除死刑制度。站在被害者家屬的角度,自己的親人死於殺人犯的手下,又是何等痛苦?難道不應該給加害者一個懲罰嗎?若是讓他假釋出獄,又會有多少生命枉死?加害者又會如何的再度奪取其他無辜的性命? 若是廢除死刑,難免無法保證他是否會再犯?台灣的法律,不應該如此草菅人命。若是讓加害者出獄,又會再造成多少個家庭破碎?多少的人們心碎?
在台灣,法律其實已經過度寬鬆了。如果再廢除死刑制度,街道是否會變得鮮血斑斑?沒有人能擔保。我希望廢死聯盟能站在被害者的人權著想,加者先剝奪了被害者的人權,他們有什麼資格辯護加害者的人權。法律是為了要伸張正義,保護弱勢的,並不是要淪落成犯人的溫床,請試著將心比心,設身處地的為被害者及其親屬著想。不要讓法律淪為犯人們鑽漏洞的殿堂。
Comment by 琉璃月 (05/03/2011 12:4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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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情,而且死刑是殺了就無法在重來的,所以台灣應要廢除死刑制度。.台灣的死刑制度,在這個世界中是比較少有的,因為死刑很不人道,而且也很不尊重人權,雖然要成唯一位死刑犯,一定是犯過一些很重的罪過,可是如果他們犯了罪後又真心想要悔改呢?又或許他是被誤會的呢?我們未何不嘗試其他種處罰方式?而且死刑也未必是處罰中最好的方式!
Comment by 高明萱 (05/03/2011 18: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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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死刑廢除,被害者的權益將被忽視,被害者的家屬也得不到應有的公道.此外,犯人在做傻事之前沒有三思,犯下無可挽回的過錯,犯錯理應接受懲處,更別說是關係到人命的致命錯誤.更何況,若犯人沒有受到任何懲處,那世人會怎麼想呢?為避免上述情形形發生,我站在反方的立場,認為台灣不應廢除死刑.
Comment by 10226 (06/14/2011 20: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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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我贊成死刑}{我不贊成死刑},之前對於要不要廢除死刑這個話題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的討論。其實這個問題沒有絕對的答案,大都是見人見智`.贊成死刑的人,理由大部分都是想說要給受害家屬一個安慰`,或者是給那些犯了殺人罪之類的重大罪犯一個懲罰,給想要犯罪的人一個警惕,但是,就反對死刑的角度來想的話,犯罪的人也有人權,應該給他們一個重新做人、改過自新的機會。
在美國、法國、德國等等的國家他們都已經完全廢除死刑了,但是你們想想,他們的國家秩序真的很亂嗎?如果沒有,那我們為什麼還要有死刑?我認為死刑是不必要的,因為如果那些犯罪真的知錯,根本不需要"死刑"這種制度。一個國家真正的安詳,在於"教育"的功能是否發揮,應該多在"教育"上下功夫。只要把人的教的想法正確,他們就不會犯罪,犯罪率自然而然就降低了。

Comment by 陳冠亨 (09/07/2011 19:0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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